内房协〔2022〕15 号
各盟市房地产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全自治区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发展状况,培育并树立行业先进,扩大社会影响,提升品牌意识;也为更好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经营活动和技术进步,推动房地产企业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品牌质量;同时也为消费者购房决策提供重要参考,防范风险,促进我区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房协决定开展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50强评选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条件
1.凡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是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均可申报参评;
2.参评企业不仅要在开发规模、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经营业绩、诚实守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而且在社会贡献、品牌信誉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
3.参评企业具有三年以上的房地产开发经历;累计开发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诚信经营,在开发经营过程中没有发生违规违法行为。
二、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1.评选活动时间
5月1日~5月31日:各盟市房协、会员单位申报阶;
6月1日-6月30日:自治区房协及专家组评审阶段;
7月底前公布评选结果。
2.评选工作程序
(1)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
(2) 企业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官网(www.nmgfdcyxh.cn),浏览活动实施办法,下载并填写申报表(附件1),按照活动要求(附件2)向所在盟市房地产业协会提交材料;
(3) 各盟市房地产业协会对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汇总参评企业名单和材料,报自治区房协评审;
(4) 自治区房协组织专家组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后,出具评选结果,在“自治区房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在公示无疑异后,以自治区房协名义授予奖牌和证书。
三、有关要求
1.参评企业应诚实守信,保证填写的参评数据真实。评委会在审核中发现有虚假数据的,将要求改正,并提请评委会做出扣分或取消评选资格处理。如在评选揭晓后,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撤消其奖项,收回奖牌;
2.对于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发生重大消费者投诉以及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国柱
电 话:0471-6115527/18748149332(微信同号)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兴安北路交汇处兴泰建设大厦七层
邮 编:010051
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50强评选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50强评选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