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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29
发布人: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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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建市函〔2020〕703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在各地全面整治的基础上,我厅组织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开展了2020年建筑市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下达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

(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哲里木路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项目负责人杨剑、冯冠宙;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余海燕;监理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高剑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


公司将工程转给中铁建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是主要建筑材料及工程设备租赁费用均由中建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所有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均由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三是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未提供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凭证。四是建没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和人工费未实行分账拨付。五是实名制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录入不完整,未通过实名制平台实施建筑工人考勤管理和发放建筑工人工资。

(二)内蒙古大学学生公寓食堂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为内蒙古大学,项目负责人郝金元;施工单位为湖南南托建筑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志明、李文军;监理单位为内蒙古瑞博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李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没有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未提供工资支付凭证。二是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非施工总承包单位注册建造师。三是建没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四是施工合同中未约定人工费用的数额和结算办法。五是人工费用未直接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六是工程款、人工费用支付信息在实名制管理平台录入不及时。七是未在告示栏中张贴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三)包头萨拉齐欧风丽苑小区3号楼。建设单位为包头市方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邰连山;施工单位为呼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郭何成;监理单位为内蒙古明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海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变更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且不到岗履职。二是施工单位未提供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及租赁支付凭证。三是监理单位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余人员均无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四是总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五是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六是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向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七是未在实名制管理平台及时填报推送工程款信息,未通过实名制平台发放工人工资。八是工程款和人工费未实行分账管理,未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

(四)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建设单位为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王鑫;施工单位为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方斌;监理单位为呼伦贝尔成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永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业绩要求为“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经验和业绩……”,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二是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三是人工费数额、支付方式未在合同中约定,且未将支付的人工费直接划拨到项目工资代发专户。四是工程项目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但相关企业未在实名制平台登记和录入相关信息,未实行实名制管理。五是工程款、人工费、工资代发信息未纳入实名制管理平台,实名制信息不完善。六是工程款、人工费未实行分账管理。六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资未由总承包单位发放,技术负责人无劳动合同且不到岗履职,质量负责人无变更手续且劳动合同与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均不是总承包单位,安全负责人无变更手续且工资未由总承包单位发放。七是分包单位负责人未到岗履职。八是所有材料款、设备租赁款等付款单位非总承包单位,均为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总承包公司。

(五)呼伦贝尔学院工程类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单位为呼伦贝尔学院,项目负责人王长有;施工单位为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振;监理单位为内蒙古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陈昌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未提供劳动合同、工作支付证明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且未到岗履职。二是钢管的租赁合同由沧州市开元众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三是材料款支付单位与施工单位不一致。四是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五是合同中未约定人工费额度和支付时间,人工费未直接拨入工代发专用账户。六是总承包单位未通过实名制平台进行人员派遣、考勤和工资发放。七是总承包单位工资代发专户信息和劳务分包企业信息未录入实名制平台。八是劳务分包企业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务合同的签章是项目部印鉴。

二、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

(一)呼和浩特市恒大养生谷项目。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恒伟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奥迪;施工单位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蒋映华;监理单位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庄志才。

(二)阿勒腾席热镇红海子移民D区经济适用房姓名(一标段)。建设单位为伊金霍洛旗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丁树雄;施工单位为陕西建工机械 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雄文;监理单位为内蒙古承兴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杨宏立。

(三)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河3号桥。建设单位为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建军;施工单位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韦永代;监理单位为武汉飞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宁瑜。

(四)碧水花苑住宅小区(一标段)。建设单位为内蒙古大地河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高亮;施工单位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星林;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辉。

(五)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楼及公寓楼项目。建设单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项目负责人江陆;施工单位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吕宽荣;监理单位为山西神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杨冲。

(六)“九原河景”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1#—6#住宅楼、地下车库。建设单位为包头市九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韩亮;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钟勇;监理单位为包头市鑫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郝静林。

(七)乌兰浩特市山城路棚户区B地块改造项目一标段。建设单位为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蒋中原;施工单位为内蒙古蒙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建全;监理单位为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周发。

(八)乌兰浩特市城市之星南区A地块1#、5#、9#、13#项目。建设单位为兴安盟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蒋田荣;施工单位为浙江景霖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永广;监理单位为内蒙古华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关生。

(九)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兴安盟森林支队阿尔山大队营房及附属配套设施迁建工程。建设单位为兴安盟森林消防支队,项目负责人梁广阔;施工单位为内蒙古鑫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孟凡磊;监理单位为内蒙古华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崔振华。

(十)满洲里市东奥卡斯特小镇二、三期工程。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满洲里市东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钦生;施工单位为吉林东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红日;监理单位为内蒙古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高玉国。

(十一)乌海超高压供电局生产指挥中心(一期)工程。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局,项目负责人齐国栋;施工单位为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孟凡磊;监理单位为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卫华。

(十二)乌海市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乌海市人民医院,项目负责人王荣红;施工单位为内蒙古蒙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乔世光;监理单位为内蒙古科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尚锦岭。

(十三)乌海市客运枢纽站附属(二期)工程。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乌海市客运枢纽站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负责人白永平;施工单位为内蒙古蒙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晓辉;监理单位为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陈二平。

(十四)立成商业广场项目(一期)。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立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文德;施工单位为内蒙古鑫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高科;监理单位为呼和浩特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杨相元。

(十五)阿拉善左旗第五小学建设项目。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项目负责人姚建林;施工单位为内蒙古宇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晓敏;监理单位为内蒙古金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赵瑞启。

(十六)阿拉善盟第一中学建设项目。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阿拉善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程龙;施工单位为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何川;监理单位为内蒙古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于召龙。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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