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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发布人: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协会
浏览次数:134

内建人函〔2023〕161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高校、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住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推进全区建设行业职称评审决策和技术支撑,不断充足评审专家队伍,完善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评审专家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拟在各地区、相关单位组织推荐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推荐范围

(一)全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技术人才。

(二)国家公务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评委会专家,可参与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每年度的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抽调)参加评审活动,对相应专业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在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三、入库专家推荐资格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胜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教学、科研或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具有参与过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课题研究)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其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

(五)具有参与过自治区级重大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的专业技术人才。

(六)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

(七)精通一门或掌握两门以上行业专业学科: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供配电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供热工程、暖通空调、建筑材料(应用)、建筑机械(应用)、装饰装修工程、园林、设备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乡规划、结构设计、总图设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施工图审查、工程(材料)检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相关专业。

(八)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15年以上,须取得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教授)3年以上(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具有评价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4.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人选;

5.自治区深入生产第一线有突出贡献人员;

6.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7.国家或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8.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选或团队带头人; 

9.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10.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

11.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12.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获奖项目主要参与者;

13.自治区级住建行业专业奖项一等奖2项以上的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

14.参与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自治区(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工程造价定额、施工工法的编制或评审;

15.取得建设工程系列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

(九)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不得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推荐不限指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政治思想可靠、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超、工作经验丰富,特别是工作在一线、业绩突出、业内公认的人员推荐上来,并对推荐人选条件予以审核把关,要注重推荐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荐人选年龄要求在60周岁以下。

(三)2020年前已推荐的专家不必重复推荐。

(四)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库人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推荐条件,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备案,录入自治区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对随机抽到的专家作为当年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成员。

(六)请各单位认真填报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审核盖章,随同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重要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电子版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此件可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找下载)。

联系人:韩玉霞、刘俊清

联系电话:0471-6509187、15804711661

邮  箱:jstrsjy@163.com

附件:1.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附件1: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xls.xls

2.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2: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xls.xls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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